青島市商務局關于組織申報二手車出口業務試點企業的通知
各區(市)商務主管部門,青島西海岸新區商務局,自貿片區航運物流部,高新區經發部,各有關企業:
根據《青島市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實施方案》(青商貿字〔2019〕12號)文件精神,依照二手車出口試點動態調整機制,擬新增3家二手車出口業務試點企業,現將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基本條件
(一)企業在青島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明晰,獨立核算,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經濟效益良好,會計、納稅和銀行信用等方面無不良記錄,近2年來無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二)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不低于2000 萬元人民幣,或具備相應的凈資產。
(三)企業或企業投資方具有對外貿易或二手車交易相關經驗,具有較強的二手車車源整合能力,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企業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企業或企業投資方具備海外貿易渠道,熟知出口目的國汽車產業政策;通過自建或合作形式在出口目的國建立維修及零配件供應體系。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條件以2022年4月30日為截止日。
二、試點申報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企業進出口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企業辦公場所情況及證明材料(房產證、租賃合同等);
(四)企業驗資報告或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等證明實繳資金或凈資產規模;新注冊(未滿一年)企業提供申報截止日上一月份的財務報表原件。
(五)試點企業申報表(附件1)及申請書(附件2);
(六)如實填報的《企業2022年二手車出口目標量化情況表》(附件3)、《企業二手車國內采購渠道情況表》(附件4)、《二手車出口配套服務資源情況表》(附件5)。企業或企業投資方可提供國內銷售合作方情況介紹、合作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合作協議;可提供配套服務企業情況介紹、營業執照復印件、合作協議等能夠體現企業配套服務資源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如實填報的《試點企業二手車境外銷售渠道情況表》(附件6)、《二手車出口售后維修和零配件供應體系情況表》(附件7)。企業或企業投資方可提供境外銷售合作方情況介紹、合作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合作協議、汽車出口能力證明文件等能夠體現企業二手車境外銷售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可提供售后服務方案、合作協議、零配件供應能力證明等能夠體現企業售后服務保障的相關證明材料;
(八)企業承諾書(加蓋公章,附件8)。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請企業提交申報材料一式8份,按A4紙張規格打印,按申報要件順序膠裝成冊,并加蓋騎縫章。申報材料要有目錄,正文每頁要有頁號,目錄體現每項申報材料的具體頁號;序號頁需用標簽紙進行分隔、標記。申報材料電子版刻錄光盤隨紙質材料一并報送。申請企業同時準備PPT演示資料用于現場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申請材料請于2022年4月30日17:00前交至市商務局對外貿易處初審。
特此通知。
青島市商務局
2022年4月12日
(聯系人:杜鵬程,聯系電話:85918669、18854268746)